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)、《武汉大学非事业编制管理办法》(武大字(2011)23号)及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《关于做好2020年非事业编制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》,经群众评议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刘秀慧同志在2020年年度考核优秀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从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5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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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月19日